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咸阳市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旅游局,各有关文艺创作单位:
为鼓励、推动、繁荣我市文艺创作,2024****旅游局、市财政局继续开展了文艺精品创作资助工作。经组织专家严格评审、结果公示,最终从全市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共40个项目予以资助。现将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创作实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受资助项目单位(个人),要严格落实项目创作、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关于申报**市2024年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咸政文旅发〔2024〕86号)要求和项目申报书的承诺,高质量完成项目创作、生产和实施工作,努力打造文艺精品。所有受资助项目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结项。
二、****旅游局要按照项目的申报推荐渠道,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主体抓好项目的创作、生产、实施和结项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
三、在结项期限内,文学创作类项目要完成作品出版、发表;舞台艺术类项目要完成首演和视频录制;音乐类项目要完成曲目录制;美术书法项目要完成作品创作和专家评定。
四、2024年市级文艺精品创作项目资助资金将于近期予以下达,****旅游局对接当地财政部门落实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下达资金。
附件:2024年度**市文艺精品创作资助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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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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