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科学技术局 以东发改[2024]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5640平方米,步道长度约36.9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数字智慧设施等。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段预留部分服务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00至2024-11-20 18:00:00(**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5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经理电话:176****209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办公室 李主任
电话:0317-****193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 | 800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县府前街东首 | 地址: | **市**区通永乐店镇永乐大街13号 |
邮编: | / | 邮编: | 101149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0317-****216 | 电话: | 176****209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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