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电力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2-10 | 发布时间:2024-11-12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评估报告 |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转让方名称 | 大唐**首****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大唐豫电财[2024]462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受让意向登记,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4万元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共同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确认文件为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必要条件之一。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承诺函》中约定的资质、业绩原件交由转让方备案,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等文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安全拆除保证金金额为《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格的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赴标的实地进行资产交接,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6.因拆除电力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3%。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踏勘安排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 2.踏勘时间安排:从挂牌开始日至挂牌截止日(9:00-17:00)。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踏勘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联系人:申晓鸥,联系电话:159****9440。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大唐**首****公司变压器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清单和数量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2、本项目拆除范围以《安全拆除协议》为准。施工前应提交《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3、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踏勘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或再生**回收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由转让方统一发送北交所。 4、踏勘时间安排:从挂牌开始日至挂牌截止日(9:00-17:00),具体踏勘时间由转让方确定。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向转让方提出踏勘申请,按照转让方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5、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以转让方开票为准。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84.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相关交易规则的。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交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
其他附件 | 附件: 变压器资产转让安全拆除协议.pdf , 踏勘管理办法.pdf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
https://otc.****.com/dzsw/detail/380005.html
d441aa.pdf
5c69b9.pdf
61574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