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
**区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王佐镇
公示时间:2024-11-14至2024-11-20
受理时间:2024-11-14
项目概况:牤牛河治理:河道疏挖长度11.21km;**护岸长度11.21km(双侧);改建雨水口110座;**跌水3座;远离社会道路段增设巡河路长4.8km,道路净宽4m,沥青砼路面;拆除重建桥梁15座;****栏杆22.42km,亲水步道栏杆10km; 地下管线改移。瓦窑村排水沟治理:河道清淤疏挖、**河道护岸护底1.712km;**雨水口1座;**箱涵1座;增设巡河路长度0.7km;增设滨河景观道路3.2km;种植行道树2189棵,地被面积64970平米;西王佐村现状管线改移.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牤牛河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修改.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恒盛宏大基础****公司
联系人:陈思雨
联系电话:185****7429
环评单位名称:**市劳保所****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71
邮寄地址:**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85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2327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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