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于2024年11月15日举办**省**市孟连县县级储备粮籼稻包干轮换竞价交易会。拟销售籼稻1040吨,同时采购籼稻(短颗粒冈8优或Q优12)1040吨(以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轮换专场(以采竞销)。
本次交易会采取竞价销售加包干采购的交易方式(即:以采定销),包括销售场次(竞价)和包干采购场次(不竞价,以固定价格成交)两部分,先销售后采购。
销售场次标的与对应的采购场次标的为一个标的组合,同一标的组合由同一竞价人成交并同时负责销售加包干采购工作。
销售场次(竞价方式):参加交易的会员 登录“****网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省**市孟连县县级籼稻包干轮换(以采竞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销售粮食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进行报价。交易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5:00时。
采购场次(固定价格):采购价格于公告发布时公布。销售场次结束后,若未成交,则取消采购场次;若成交,成交的竞价人须在当天销售竞价成交后,登录“****网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省**市孟连县县级籼稻(短颗粒冈8优或Q优12)包干轮换(采购)交易专场”点击成交采购交易,采购场次按公布的固定价格成交对应的销售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合同签订:成交双方须同时签订该标的组合项下《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否则按该标的组合违约处理。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标的物详情
1、采购稻详情: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籼稻(短颗粒冈8优或Q优12),数量1040吨,等级三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存放地点为**省**市孟****公司****基地)。
一、质量要求:籼稻(短颗粒冈8优或Q优12)须为2024年产,符合GB1350-2009《稻谷》三级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要求。稻谷质量指标: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杂质≤1.0%、水份≤13.5%、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25mg/100g、品尝评分≥70分、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铅≤0.2㎎/㎏、镉≤0.2㎎/㎏ 、汞≤0.02㎎/㎏、无机砷≤0.2㎎/㎏、马拉硫磷≤8㎎/㎏、黄曲霉毒素B1≤10.0ug/㎏。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二、质量检验:粮食到达交货地点,由委托方进行初检,初验只作为入库的依据,初检合格后方可将标的物卸入买方仓库。对达不到合同及本公告质量标准的粮食作退换货处理。入库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及合同双方共同扦样送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如成交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中心组织双方进行复检,或双方协商重新进行扦样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三、入库要求:
1、卖方需根据规定时间,按时将粮食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仓库,并卸车入库、平整粮面,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必须为本公告所列示的生产地2024年新产的粮食,粮食发运站点必须为生产地行政辖区内当中****运输站点,且只能在一个生产地行政辖区内的同一个站点发运,否则一律拒收。
四、其他要求:
1、****采购所报价格为成交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上车、接站、倒短、中转、场外过磅费、入库、平整粮面、资金占用成本、合理利润、税收、增值税普通发票(包装物为编织袋,编织袋不计价、不返还,每条扣重120g,卖成交方也可以选择散装运输),送至委托方指定地点仓库,并卸车入库、平整粮面,经验收合格后的仓库内交货价格。
2、销售详情:
本次成交合同品种为籼稻,数量1040吨,等级三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省孟连县,存放地点为**省**市孟****公司五十四粮点P5、P6、P13、P14、S6号仓。
一、质量确认:本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由承储库提供质检报告(详见附件)及样品,但竞买人必须在竞价交易前,****中心开具看样单,于公告交易日期前上班时间,与承储企业联系后到仓库看样及提取样品,同时实地查看出库环境,本次竞价销售以竞买人所看仓库大样为准。竞买人如报名参与竞价交易,不论是否看过仓库大样,均视同对标的物质量无异议。
二、出库费:****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存粮点仓库内(散装)交货价格,不含包装物。买方自带包装物及封口线,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货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和装卸费。
三、出库条件:每天可出库 100 吨。
三、数量确认
数量以委托方承储库或委托方就近地双方认可的地中衡实际过磅数为准,由成交方负责组织人员在委托方仓库内进行检斤检质。如成交方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斤检质的,视同认可委托方数量。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 2025年1月14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 2024年12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 1月14日。
(三)本次采购价格为(固定价格)3380 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 01月14日,入库期截止到 2024年12月30日。
****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上车、接站、倒短、中转、场外过磅费、入库、平整粮面、资金占用成本、合理利润、税收、增值税普通发票(包装物为编织袋,编织袋不计价、不返还,每条扣重120g)。
(四)结算方式:
(1)销售:
付款结算方式:自成交之日起3天内签订合同,并同时支付总价55%预付款,在付款截止期前支付完成全部货款,超期未付部分,则按每天0.5‰收取滞纳金,超期15天仍未付款的,按买方违约处理。同时开具出库通知单,按出库通知单发货,如买方在此期限内不能提完,则须向卖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卖方同意,买方和卖方在系统前台操作提交延期申请,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延期,同时买方须按照每月0.20元/公斤的标准向卖方支付延期提货期间的保管费,****银行同期利息支付延期提货数量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否则视同违约处理。出库完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通过交易系统填写电子《验收确认单》并盖章。****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注:本场交易不执行水杂减量。
(2)采购:
粮食入库时,卖方在成交签约后,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提交发货计划并按计划发货,货物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后,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买方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卖方必须提供相应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新粮承诺书,并对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若检验未达到公告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做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成交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七)卖方必须提供籼稻检验报告等。
(八)本合同双方验收确认并结清货款,合同即履约完成。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2: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六、报名须知
****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中心****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七、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保证金交纳标准:
竞价交易成交方须向****交销售及采购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稻谷 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 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成交方收取。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4年11月15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写明汇款用途为 “ 保证金、货款”。3.汇款请用对公账户,请勿使用私人账户。
公司名称:**粮食****公司
账号:781********400001069
开户行:****银行****公司**海源中路支行
3、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成交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3‰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违约及争议解决
1、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需同时执行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如其中任意合同违约,另一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3、合同双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守约方或****的要求下,过错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4、竞价成交方未在规定(出)入库期限内完成(出)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出)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竞价成交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须向委托交易方提交书面申请,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方可顺延合同期限,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作违约处理。
如延期后违约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被违约方。
6、交易中心在任何条件下,对已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7、合同双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本交易公告规定,扣划该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
8、合同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储备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23〕45号)、《**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0871-****1791。 传真:0871-****1791
财务部:0871-****9287传真:0871-****9287
财务QQ:****842853
委托方联系电话:183****0304 135****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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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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