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石坑工区土名“源头石壁坞”1号小班、土名“源头前山坞”2号小班杉木成熟林,采伐面积共约345亩(23公顷),蓄积约6962立方米;其中“源头石壁坞”1号小班,采伐面积约171亩(11.4公顷),杉蓄积约3449立方米,阔叶树蓄积约10立方米,“源头前山坞” 2号小班,采伐面积约174亩(11.6公顷), 杉蓄积约3483立方米,阔叶树蓄积约20 立方米。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许可证。 | 交易面积: 345.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345.00亩 | 项目四至: 以主伐设计小班示意图的四至为准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31年 | 株数:万株 | 平均树高:15.00米 | 平均胸径:20.80厘米 | 蓄积(材积)量:6962.0立方米 | 补充说明:① 意向受让方通****交易中心所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②本次山场木材采伐销售权转让期限为2个年度采伐(2024年11月-2025年12月31日);买受人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转让后,根据林场采伐安排,第一批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2024 年12月 31日,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5年 6 月 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第二批林木采伐时间2025 年7月,木材运出山场时间不得超过 2025年 12月 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以便林场及时组织更新造林。为保证买受人按时交付山场,要求买受人在支付中标款的同时另外支付 4万元保证金(每个小班各2万),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③****林场提供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林场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 ④买受人必须规范操作。绝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私财物,同时必须做好林区和作业山场的森林防火工作。 ⑤买受人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或村民联系协商解决,开路时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并按规定办****林场予以协助)。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修路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林场所有;买受人在木材向外运输过程中与农户发生纠纷自行解决。 ⑥如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生产的木材。 ⑦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⑧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相关费用。 ⑨买受人每次交清成交款后,林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⑩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 | 所有权人:**** | 使用权人:**** | 权证编号: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集体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单位名称/姓名: **** | 联系人(法人):季** | 联系电话:139****7254 | | | | | |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 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山场为卖方石坑工区土名“源头石壁坞”1号小班、土名“源头前山坞”2号小班杉木成熟林,采伐面积共约345亩(23公顷),蓄积约6962立方米,****设计院评估,总评估价为169.39万元。其中“源头石壁坞”1号小班,采伐面积约171亩(11.4公顷),杉蓄积约3449立方米,阔叶树蓄积约10立方米;“源头前山坞” 2号小班,采伐面积约174亩(11.6公顷), 杉蓄积约3483立方米,阔叶树蓄积约20立方米。交易底价169.39万元,加价幅度为0.2万元,竞价保证金50万元。竞价方式:异地网络报价,不设保留价,****中心代收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中标价款减去保证金,余款直接汇入卖方帐户。。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许可证。 | 交易面积: 345.00亩 其中: 商品林 345.00亩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6962立方米 | 报名费:¥ 0 | 保证金:¥ 500000 | 交易底价:小写 ****900元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