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赛事电视字幕与评论员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2025年赛事电视字幕与评论员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2025年赛事电视字幕与评论员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所需的所有项目的电视字幕系统(TVG)集成及运维支撑、评论员信息系统(CIS)集成及运维支撑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招标项目估算为****400元人民币(含税)。
1.4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投标金额*中标份额。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创新园A3-3幢。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购买。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0时15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创新园A3-3幢 802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适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创新园A3-3幢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93****0030
电子邮件:****@189.cn
异议接收邮箱:****@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