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42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甲镇底池村西侧,炎帝大道东侧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4209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B0018 | ||
起始价: | 343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该宗地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准入要求,报名时需****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审查意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高****管理局(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高****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2月04日在高****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2.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按照《**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如果因地块原因影响项目开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3.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并充分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出让宗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该项目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宗地项目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要求按照“晋市建建〔2023〕62号文件”执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门卫、车棚等附属设施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贴地界建设;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政策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6.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7.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8.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育红街2号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56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开户账号:049********02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