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川招拍挂告字[2024]13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川招拍挂告字[2024]13号)
川招拍挂告字[2024]13号 2024年11月14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35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刘家隔镇小兴村,金鼓城**路以东、**路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355.8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AA0205 | ||
起始价: | 36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3)5-1号 | 宗地总面积: | 112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湾潭乡邓瑕村公大道以西,弘歆街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1293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311 | ||
起始价: | 259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16)11-4-1号 | 宗地总面积: | 1338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乡走**,**渠以北、三支渠路以西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380.5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287 | ||
起始价: | 307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3)19-2号 | 宗地总面积: | 292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汪家河村,华四路以北、华三路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9299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304 | ||
起始价: | 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1)2-4号 | 宗地总面积: | 280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城隍镇邹家河村,荷沙公路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802.5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302 | ||
起始价: | 7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1)2-3号 | 宗地总面积: | 621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城隍镇邹家河村,荷沙公路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215.8 |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303 | ||
起始价: | 16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2023)12-2号 | 宗地总面积: | 144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徐家口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4486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288 | ||
起始价: | 53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05日****交易中心四楼一号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9599、0712-****090
开户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营业部、****银行人民大道支行、****银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20********050001950、531********0036、820********184108、 711********8010009266、578****48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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