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铁路客运西站地区****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2512.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街西侧、科学**侧、规划三**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4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7.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625.63 |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 | 49886.9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199.6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4BA0011 | |||
起始价: | 10199.6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到 **公共**交易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到 **公共**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共**交易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铁路客运西站地区****地块 号地块: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6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款。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交纳溢价款具体事宜咨询****。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款。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八)********交易中心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1号
联 系 人:赵全胜
联系电话:0459-****22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