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气象局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文 号: | 皖环函[2024]929 |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发布日期:2024-11-15 07:19:06 | |
2024-11-15 07:19:06 | 生效日期:有效 |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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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环函〔2024〕929号
********气象局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气象局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报告书》、****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4〕147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灾害天气监测网能力建设和装备支撑能力建设,其中在**、**、**、**区、**、**、**、**、**9地各**1部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作频率为9.3GHz~9.5GHz),在**市、**县、**县、**、****气象局观测站内各**1套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每套系统包括1台工作频率为1280MHz的风廓线仪、1台工作频率为34.5GHz~35.5GHz的毫米波测云仪及其他观测设备、机房)。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的结论和拟采取的电磁辐射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电磁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中的限值要求。
(2)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三)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新增占地的站点施工期严控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市国家气象站点施工时,****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做好施工期及运行期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废弃物不外排。
(四)注重运行期危险废物的处置。运行期UPS机房更换的废旧蓄电池、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请与各雷达站所属地区规划部门沟通,有效控制雷达站周围**建筑物高度。
(六)全面规范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竣工验收及运行期站点附近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电磁及声环境监测,并做好分析处理工作。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至**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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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