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 |
标的名称: | **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挂牌价1,0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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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省﹒**市﹒宜**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21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项目简介: | 拍卖标的为**新庄铜铅锌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处置拍卖,重量约:12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标的按单价起拍,起拍价:8.75元/吨,竞买保证金:200000.00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价结束后****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当日,联系******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公司)按标的成交总额3%的比例向买受人(中标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 3、买受人支付佣金后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 4、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运输费及其他税费,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道路运输问题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如买受人需提供发票其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负责,所涉及的税费、保管和搬离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方不提供转运堆场。 7、评估价8.75元/每吨仅为购买矿石款起拍价,另需向**省****公司交纳2.78元/每吨装车过磅及场地保洁等服务费。 8、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万元押金,货款按月结算,以每月实际磅单数量乘以单价,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货款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 9、乙方要服从**省****公司内部管理调度,产生矿石原则上做到日产日清,最多两天必须清空一次,每月核对一次磅单,按年结算,多退少补。买受人签订合同时向**省****公司缴纳5万元保证金,装车过磅服务费按月结算。 |
| 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