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荣和华****公司申请的荣和公园里**项目二期地下室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路56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三、调整理由
荣和公园里**项目二期地下室于2024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来文提出,因房地产市场下滑,项目资金回笼较慢,项目需进行分期建设,申请对项目二期地下室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并将原批二期地下室划分为二期、三期、五期、六期四个区域。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根据防火单元将原批二期地下室划分为二期(总建筑面积为7858.31㎡、机动车位个数为187个)、三期(总建筑面积为3869.61㎡、机动车位个数为108个)、五期(总建筑面积为3729.08㎡、机动车位个数为95个)、六期(总建筑面积为8226.68㎡、机动车位个数为244个)四个区域并相应调整局部车位、通道、疏散口及设备用房平面布局。调整后,地下室各项指标、功能及范围均保持原批不变,划分区域后地下室仍然满足交通组织及消防安全相关要求。
(二)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市**区锦春路3-1号)。
(二)“荣和公园里**” 项目现场公告栏。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共3个工作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70,邮寄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中心A座7******局****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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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