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老庄子镇大树韩庄子村路灯安装项目招标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省**市高新区老庄子镇大树韩庄子村路灯安装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
项目实施地点 | 高新区老庄子镇大树韩庄子村 | |||
最高限价 | 120469.79元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招标内容 | 路灯安装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110000元,资金比例 91.31% | |||
计划工期 | 15天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概况 | 详见采购文件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附件材料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5-****171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孙迪 | 联系电话 | 181****5187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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