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且上述材料的经营项目包含 婴幼儿配方奶粉 ,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上述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采购需求: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约8万元/年。 三、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商务要求 1、响应时间、服务方式 1.1响应时间:在收到我院送货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 1.1服务方式:服务电话、现场服务、线上服务; 2、交货时间、地点 2.1交货时间:一般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送达,****医院通知时间为准; 2.2交货地点:后勤楼实物仓库、新生儿科或我院指定地点; 2.3其他要求:采用多次、分批配送的方式配送,中标供应商需在送货后将发票及科室确认签收的送货单交至我院办理付款手续。 3、包装运输要求 3.1验收前产品在保管、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发生损坏遗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产品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包装完好,防潮防霉,包装破损的,我院有权当场拒收。 3.3每罐奶粉需要遮盖品牌名,但需显示奶粉的营养成分和调配方式、有效期等信息,否则,我院有权当场拒收。 4、验收要求 4.1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厂方检验报告,作为验货凭证。 4.2承诺产品送达我院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不低于180天,低于180天时,需提前与我院使用科室沟通,4.3如剩余保质期低于120天时,我院有权拒收。 4.4如我院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处于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我院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5如我院对数量、质量提出异议后,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补足或以合格品替换不合格品,直至验收合格为准。 5、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6、付款方式: 每月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我院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汇款。 7、样品要求 7.1投标实物样品提交要求:(1)提交方式:现场密封提交。 (2)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 (3)提交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供应商提供以下实物样品:1)1阶段婴儿配方液体奶:1瓶、2)1阶段婴儿配方奶粉:1罐,各实物样品须为未**,包装须按照本项目第五点包装运输要求制作,并另附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样品规格、品牌、产地、内含成分比例)。若因数据过多,无法全面印刷有关数据,可纸质打印盖章作补充说明。 7.2实物样品处理:中标人样品封存于采购人,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中标人需根据样品的款式、制作技术、包装、标识、图案、材质、种类、用料等制作货物进行供货。如中标人实际供货时提供的货物质量劣于样品质量,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样品不予退回。 | ||||||||||||||||||||||||||||||||
比选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09:00 | ||||||||||||||||||||||||||||||||
比选地点 |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
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1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为 ***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6时整,****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第二次报价表打印盖章),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
所需资料 | 现场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样品:各1份,独立密封,附上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样品规格、品牌、产地、内含成分比例;3、资料不接受邮寄 | ||||||||||||||||||||||||||||||||
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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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115 |
下载 | 2690e4f09ec077f385f967be46cae058.zip (25.4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