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30”,现延期到“2024年11月2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1月29日**:**”;
3.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该项内容变更如下: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保安类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本项满分6分;
(2)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证明材料,如颁奖单位证明(须加盖颁奖单位公章)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获奖业绩合同等,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镇**路与钟油坊路**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0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177、****3831
文 件:**周谷堆**农产品国际物流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