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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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 ****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519-****8448、****3554 邮箱: ****@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