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 ****
3.项目名称: **县彭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东、南)干渠预制C20砼板护坡材料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40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240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360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
(4)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 2024 年7月8 日8 时30分至 2024年7 月12日18 时 00 分(**时间)。
2.地点:**** (**县鄂北物流城2栋2单元201)
3.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1.截止时间: 2024 年7月23 日9 时00 分(**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23 日9 时00 分(**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提交响应文件时,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3、有效申请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长征南路59号
联系方式: 071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鄂北物流城2栋2单元201
联系方式:0712-****6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
电话:071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