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服务中心地块,位于**镇**河村,地块南侧为耕地、北侧为村庄、西侧为荒地、东侧为村庄,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调查总面积为9897m2,本地块于2020年建设使用至今。根据《**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环办土壤函〔2023〕7号)、《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自治区土壤污染条例的》的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开展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4年10月,中国共产****区委****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有关文件指导,开展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市****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收集了地块基本资料、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区域自然和社****政府和权威机构发布的其他相关资料,对地块内部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自然**部门管理人员、土地使用权人、企业等人员进行了访谈。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可知,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等。
调查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期通过现场勘察,相关人员访谈、资料分析等途径,了解到地块一直为农用地,地块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地块用地类别为旱地,二调时地块用地类别为水浇地,三调时地块用地类别为科教文卫用地。周边地块主要为村庄、水浇地、旱地、林地、草地等。周边1km范围内有旗下营2X350MW发电项目,该项目仅处于前期施工阶段,由于经费等原因已停工4年,经了解后期不在投产建设,因此不会对该地块产生影响;新里程(******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1月成立,经营范围主要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暂未投产,但环保手续齐全,因此不会对该地块产生污染;******公司,该公司现为经营状态,主要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回收,公司管理规范、手续齐全,厂区全部做水泥硬化并且铺设防渗土工布,对于废气、废水、固废危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得当,定期接受**县****执法大队监督检查,因此不会对该地块产生影响。通过调查分析,认为调查地块未受到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到此结束,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