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第五期
2024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第五期
1 时间:2024-11-14 14:51:43
2024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第五期 |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
序号 | 被监督单位名称 | 国抽 | 省抽 | 未发现问题 |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 行政处罚 | 无法联系 |
1 | ******公司(消) | √ | √ | ||||
2 | 高庄乡新庄村卫生室(医) | √ | √ | ||||
3 | ****医院(医) | √ | √ | ||||
4 | **镇四路口村卫生室(传) | √ | √ | ||||
5 | 辉****公司(职) | √ | √ | ||||
6 | **家****公司(职) | √ | √ | ||||
7 | 辉****公司(职) | √ | √ | ||||
8 | **市锦****公司(职) | √ | √ | ||||
9 | |||||||
10 | |||||||
11 | |||||||
备注:1.其中:(公)为公共场所、(医)为医疗卫生、(传)为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水)为生活饮用水、(放)为放射诊疗(职)为职业卫生。 2、在“国抽”“省抽”选项中打“√”,在“未发现问题和发现问题已责令更改”选项中打“√”,“行政处罚”选项中标明处罚内容,“无法联系”选项中写明原因。 3、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