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13 | |
发布单位: | ****分局 | 有效性: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80万支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 | ****开发区龙飞路16号 | **** | 项目总投资560万元,租用浙****公司****开发区龙飞路16号的闲置厂房及场地(包括4号厂房1层和5号厂房(其中5号厂房共2层)),租用面积3497.19平方米。利用45#钢材,采用切料、校直、打孔、砂光、抛光、热处理等生产工艺,购置无心磨床、抛光机、锯床机、校直机、砂光机、圆校直机、台钻、数控车床、高频机等生产设备,用于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万支金属制品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抛光粉尘:****设备处理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生活污水经出租方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经龙****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喷淋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打捞底渣和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四、废边角料、废抛光轮、底渣、收集的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抹布、废油刷、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