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2024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区2024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907。
附件:**区2024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xls
****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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