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年产2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年产2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市沙田镇沙东路与石化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5)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在**市沙田镇沙东路与石化五路交叉口西北角投资60000万元建设****年产2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主要从事绿色表面活性剂的加工生产,年产绿色表面活性剂25万吨。项目占地面积40000m2、建筑面积15964.7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科技三路1号
联系人:严生
电话:187****0688
电子邮箱:****@gd-jw.cn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东****社区黄金路1****数码城C区2号厂房513
联系人:刘生
电话:0769-****3560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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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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