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南路297号
联 系 人:麦均 联系电话:150****0002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5800-830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150****0002
地址:**市**区**南路297号
四、招标项目: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整体规划10栋住宅736套,住宅面积涵盖110-180㎡;
(一)招标范围:利用中介等第三方渠道加快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产品去化,组织中介客户**,促成客户到访及成交等。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止。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暂停或者终止渠道交易。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可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否则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本合同自然终止。
(三)本项目最终选定前四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第四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十、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30分。
(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或以上渠道代理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1.****.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150****0002
地址:**市**区**南路297号
十五、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投标登记时间。在**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获取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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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