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调度用房项目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现****公司生产调度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答疑澄清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项目暂列金额为****979元。 暂列金额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含在已签约合同总价款内,使用后余额为发包人所有;暂列金额用于支付工程签订时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发生的变更约定调整因素的合同价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等 。
现修改为: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项目暂列金额为924979元。 暂列金额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含在已签约合同总价款内,使用后余额为发包人所有;暂列金额用于支付工程签订时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发生的变更约定调整因素的合同价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等 。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以本次答疑澄清二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cn/npztb/)重新下载。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同步修改,同时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前)。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本答疑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生产调度用房项目****1115.rar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