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号:**** 采购执行编号:CKJYZX-2024A-0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新增清扫保洁和乡镇厨余垃圾转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25楼25-1、25-2号
中标(成交)金额: 4,9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新增清扫保洁和乡镇厨余垃圾转运项目 | **清扫保洁新增 327564.1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工人工资 根据渝人社发【2021】52 号、渝人社发[2023]48 号、渝城管局〔2020〕152 号)文件 要求,并充分结合渝市政委【2011】189 号文件规定,中标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 120%。社会保险、 意外人身保险、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以及高温补贴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3 - 2.设施设备的配置 总质量 10 吨及以上洒水车 1 台、总质量 10 吨及以上密闭式垃圾运输车 1 台、总质 量 10 吨及以上洗扫车 1 台、总质量 10 吨及以上餐厨垃圾车 3 台。 投标人须提供车辆、机具配置承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车辆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并 提供配置的车辆清单(包括车辆名称、数量及规格);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中标人须将投标实际响应的人员和机具设备集中至采购人 指定位置,同时将投标实际响应的人员和机具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办公 场所、停车场所证明材料送采购人。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现场查验,核验合 格后方能签定合同。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响应,视为虚假应标, 采购人可不予签订合同,****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3.中标后必须在**县成立办事机构、设立办公场所,中标企业自行解决机械设备的 停放场所。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邓绍勇,朱国顺,李大冰,王雪梅,李跃(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总得分 | 技术总得分 | 商务总得分 | 合计 | 排序 |
**** | 19.97 | 48 | 32 | 99.97 | 1 |
**左岸****公司 | 19.88 | 41 | 26.5 | 87.38 | 2 |
**益渝****公司 | 20 | 21 | 10 | 51 | 3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李跃
采购人电话:135****9006
采购人地址:**县**街道复盛路与春雨路交叉口西22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庞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9****7086
代理机构地址:**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中心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跃
项目联系人电话:135****9006
招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