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对**港综合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填海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了环评单位和环评的过程。现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我公司现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如果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请按照公示中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报告书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链接:https://pan.**.com/s/1UWBGyQM7T5Xtg3XWja3Urw
提取码:2u3y
2、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报****办公室及****办公室,公众可直接到现场查询,报告书查阅期限为本信息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随时联系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与****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项目周围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cn/art/2022/7/1/art_****788_****8083.html
四、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高工 电话:0317-****025
邮箱:****@163.com 传真:0317-****025
联系地址:**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
联系人:袁工 电话:022-****2345-6324
邮箱:zyhj@vip.****.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