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对外披露,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3时整在****拍卖厅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递增率 | 装修期 | 产权 情况 | 原租期截止日 |
1 | **街83号 | 约51.88 | 商业 | 26 | 3 | 6.5 | 无 | 新承租户享有15天 | 无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晏公殿巷121号 | 约104.4 | 非居住 | 10.7 | 3 | 2.675 | 无 | 新承租户享有15天 | 无 | 2024年12月31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企业法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自然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①原承租人须在出租人规定时间前完成腾空交还租赁房产,并结清相关费用。若逾期腾空交还合格租赁房产的,按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②竞得人须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期时间为准。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不低于竞价保证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8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17时止,以此类推……,直至**周期结束,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上述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下午5时止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3时
咨询、报名地点:**市鹿**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2楼****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901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6505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0020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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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