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挂出告字 [2024] 037号 | 挂牌编号:BLGP2024-61 | |
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 |
421 | 竞买保证金(万元):210 | |
1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3938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421.000000 万元 | |
**** | 国土证号:||
2024/11/14 10:00:00 | ||
**** | 成交价:421 万元 |
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3﹞37号 | 建筑系数:≥40% |
**县石湾镇石湾大道地段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3938 |
二类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4725 |
50年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1.2 | 建筑密度(%):|
15%~20% | 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
(一)本公告的地块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告地块交付及项目动工、竣工时间: 《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1年内实质开展桩基工程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3﹞37号地块应引进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行业类别为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项目投资总额≥0.5亿元,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销售总额(年产值)≥1200万元/亩,年纳税额≥50万元/亩,研发经费投入强度≥3.4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15%)。 (六)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3﹞37号地块竞得候选人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信息化局签订《**县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七)本次公告地块的出让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须按规定自行缴纳。竞得人按规定付清出让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八)本次公告地块须按照《****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3〕1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九)本次公告地块交易全程适用《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