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杭**大**航道工程三标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碎石(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京杭**大**航道工程三标段位于S250王台大桥以西,桩号K23+200~K24+500区段,长度约1.3km。主要有码头工程、靠船墩工程、护岸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供电通信工程、道路工程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水稳碎石 | 基层,水泥掺量6%,厚15cm(含摊铺、压实、养护等) | 吨 | 6000 | 以甲方计划为准 | 招标范围内约定的地点附近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共计1个水稳碎石采购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0时至 2024年11月20日12时(**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5% | 基层,水泥掺量6%,厚15cm | 600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