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4-11-15】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平板电脑屏幕背板产品年产750万片改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光福镇福聚路66号租赁厂房空置区域约6200平方米进行改建及扩建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扩建年产平板电脑屏幕背板产品750万片的生产能力,同时针对厂区现有产品(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生产工艺进行改建,增加冲压后清洗工序,改建前后该产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20000万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国家旅游度假区光福镇福聚路66号
联系人:冯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吴环****公司
联系人:濮工
联系电话:0512-****7869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