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5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税务所及白茆供电所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税务所及白茆供电所拆除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古里镇白茆
2.1.2建设规模:白茆税务所拆除407平方混合结构建筑及场地,垃圾清运消纳,围挡116m,防尘网覆盖816㎡; 白茆供电所拆除420平方混合结构建筑及场地,垃圾清运消纳,围挡92m,防尘网覆盖520㎡。
2.1.3合同估算价:上缴残值1.7765万元,拆除部分(包含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围挡、防尘网)约5.9312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拆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http://222.****.18: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 0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法√竞争性发包,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512-****8503。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对现场自行进行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务必与招标人确认拆除范围,具体拆除内容及现状以实际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未踏勘的投标报价风险自己承担。踏勘联系人: 何博:0512-****1335。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1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9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0本工程拆除部分(包含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围挡、防尘网)招标控制价为:59312.00元,上缴残值为:17765.00元。
9.11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古里镇
联系人:何博
电 话:0512-****13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
联系人:王丹婷
电 话:0512-****6272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12.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