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4]023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 坐落 | 宗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要点)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4)34号地块 [**县2024年度第 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 | **县**镇东庄村 | 0.1205 | 住宅用地 | 70年 | 20% | >1, 2.0 | 35% | 54米 | 307 | 307 | 5 |
(2024)35号地块 [**县2024年度第 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 **县**镇东庄村 | 0.3342 | 住宅用地 | 70年 | 20% | >1, 2.0 | 35% | 54米 | 851 | 851 | 15 |
注:依据平政办[2018]52 号文件,以上2(幅)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均为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5%。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或有闲置土地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县建设项目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前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在****进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1535
开户单位(收款人):****
开户银行:中行**支行
账号:101****88981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土地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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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