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铁铸件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揭****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511
传 真:0663-****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初审意见 |
****铁铸件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 | **省**市**区**街道榕景庄园东南100米北侧3号厂房 | **市****公司 | 技改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增加投资5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占地面积不变,新增400平方米阁楼,技改后建筑面积为3410平方米;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部分配套设备,同时增加原辅料种类和数量,并对已有的砂处理工序进行改造,技改后生产工序包括树脂砂法和消失模法两种生产工艺;技改前后产量不变,预计年产铁铸件1万吨;技改后全厂生产设施:节能感应电炉(一拖二)2套、砂处理设备2套、造型设备2套、抛光设备2套、数控泡沫切割机7台、搅拌机2台、喷涂料机2台、烘干室4个、砂再生利用设备2台。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电炉熔化产生的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浇注过程产生的废气与砂处理过程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及处理设施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加强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泡****公司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
揭****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 | 揭****公司 | **省**市**区地都镇华美村深洋片区 | **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663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75平方米;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主要设备:冷料仓6个、干燥加热滚筒系统1套、皮带给料机6台、集料皮带输送机1套、斜皮带输送机1套、热骨料提升机1台、振动筛分系统1套、热骨料仓1个、计量系统1套、螺杆式空压机2台、搅拌系统1套、粉料仓以及粉料供给系统1套、成品料仓1套、沥青导热油燃料系统1套、沥青罐4个、储油罐1个。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骨料仓三面围蔽+覆顶式措施,厂区内设置雾炮机定期喷雾,降低卸料扬尘;干燥加热滚筒系统用轻油加热对原料进行干燥过程会产生SO2、NOx、颗粒物与骨料输送、搅拌、投料、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一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沥青储罐产生的苯并(a)芘、沥青烟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卸料产生的苯并(a)芘、沥青烟经收集后通过二次燃烧处理。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项目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管理,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在站内及路过居民生活区时应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除尘器粉尘渣回用于生产;****砖厂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