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年30万吨铁矿石采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12月4日)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30万吨铁矿石采选项目;
2.项目单位:****;
3.建设地点:**县**镇**图村(自然村)。
4.建设工期:5年;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497㎡,78.745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开采区、尾矿库、生活区。
6.工程投资:3000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征地补偿、拆**置等;
2.建设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交通影响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引发的风险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镇**图村
联系人:康伟
联系电话:159****2277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