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检检测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现有全套安检检测设备(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年度检定合格的在用成套检测设备)、检测软件的维修、升级服务,保障所有安检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为了保障2025年度公交检测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安检检测设备维保服务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公司现有的检测设备及软件情况,需采购2025年安检检测设备维保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机动车检测设备及配套检测系统具有一定的专一性,为保障机动车安检检测项目的正常运行,****设备厂商******公司下属且百分百控股的****进行采购。基于上述原因,拟与****开展单源谈判,并根据最终谈判结果与对方单位签订一年期采购合同。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紫霞街80****商务中心C座10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刘丹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周华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华旭 | ****协会 | 教授级高工 |
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现有全套安检检测设备(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年度检定合格的在用成套检测设备)、检测软件的维修、升级服务,保障所有安检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考虑服务过程中所需提供零配件机动车检测设备及配套检测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及设备维保的适配程度,为了保证所采购的安检检测设备维保服务的专一性,****设备厂商下属且百分百控股的****进行采购。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
六、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路946号
联系人:章玮珑、厉旭升
电话:0574-****6233,188****367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路796号东航大厦1808室
联系人:夏琳、章瑚婷、韩丽珺
电话:0574-****9550、138****3966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