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占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82MA1YMBDW44 | 建设单位法人:王魁 |
陈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邳****村委会西1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厂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占城镇青年路东段,占城计生办对面 |
经度:117.77386 纬度: 34.1749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7-24 |
邳环项表〔2014〕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82MA1YMBDW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0300MA25TWH92F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0382MA1MB3LX02 | 竣工时间:2023-12-25 |
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0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_detail.aspx?id=343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00吨/天 | 实际建设情况:500吨/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废气:主要为格栅、生化池产生的无组织氨气、硫化氢等,通过厂边界种植绿化防护林带,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土壤或地下水:防渗、防漏。污泥应按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暂时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措施,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泥饼外运时,应采用密封的环保车辆运送。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水质能够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D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所有水池达到防渗等级要求,确保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废气:主要为格栅、生化池产生的无组织氨气、硫化氢等,通过厂边界种植绿化防护林带,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污泥浓缩池泥浆委托******公司****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7.08 | 18.25 | 0 | 0 | 17.08 | 17.08 | |
0 | 4.49 | 9.125 | 0 | 0 | 4.49 | 4.49 | |
0 | 0.048 | 0.9125 | 0 | 0 | 0.048 | 0.048 | |
0 | 0.033 | 0.0913 | 0 | 0 | 0.033 | 0.033 | |
0 | 2.16 | 2.7375 | 0 | 0 | 2.16 | 2.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BAF+消毒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 格栅+调节池+A2/O+二沉池+高效过滤+滤布滤池+消毒 | 在2024年7月15日和2024年7月19日两天内,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连续两天的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为:化学需氧量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mg/L、悬浮物9mg/L、氨氮0.276mg/L、pH值9、总磷0.19 mg/L、总氮13.9mg/ L。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值、总磷、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D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边界应种植绿化防护林带 | 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6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表4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排放标准 | 厂边界应种植绿化防护林带 | 在2024年7月15日和2024年7月19日两天内,对本项目废气进行了连续两天的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氨气最大浓度为0.00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3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5,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6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表4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排放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在2024年7月15日和2024年7月19日两天内,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污泥应按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暂时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措施,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泥饼外运时,应采用密封的环保车辆运送。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排放。 | 本项目污泥浓缩池泥浆委托******公司****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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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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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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