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中央大街生态路至南六路段改造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575232H | 建设单位法人:王松岩 |
王松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人大街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央大街生态路至南六路段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E48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123.53935,123.54767 纬度: 42.39555,42.426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8 |
调环管发〔202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64.14 |
169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221MABMUPXH8W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0-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032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维修改造道路 3000米,污水管道 3000米 | 实际建设情况:维修改造道路 3000米,污水管道 3000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道路开挖、管线铺设,路面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开挖、管线铺设,路面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道路洒水降尘,并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将砂石料堆存场所设置于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 2.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附近农田用肥或绿化用肥。 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处理厂填埋;沥青搅拌单位回收处理。 4.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设备安装减震,并对泵房做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施工期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减轻了固废、废水、噪声、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场调查项目占地及施工场地未见残土、废石、垃圾堆积,未见污水留存,各项措施落实基本满足环评要求。本项目道路工程为维修改造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基本不变。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地表水产生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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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无 | 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区设置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车辆的冲洗或道路降尘,不外排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围挡、封闭运输 | DB21/2642-2016《**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 运输过程中材料做到了密闭运输,作业场地周围已设置了临时围挡,在易扬尘段进行了洒水防尘。施工场地选择均远离敏感点。外购沥青混凝土。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无 | 施工过程中做到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场界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均未施工。 |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未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弃土方:弃方全部外运。 | 本项目拆除路面结构交由本项目沥青搅拌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主要依托于附近既有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⑴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现在生态系统的保护; ⑵临时土石料堆场、挖填方等应进行防护。施工的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植被; ⑶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进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 土石方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项目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 | 施工期间制定了合理的工序,在施工场界设置了围挡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 施工结束后裸露地面根据实际情况或硬化或是形成绿化,并对场地进行了清理。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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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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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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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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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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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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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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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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