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生活污水恢复重建项目——留村农村污水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农村生活污水恢复重建项目——留村农村污水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农村生活污水恢复重建项目——留村农村污水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监理费率最高不超过1.2%(中标后监理收费计算方式: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审核定案价×中标费率,且结算金额不得高于5.35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恢复重建项目——留村农村污水治理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通知进场到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与施工工期同步),延期不计延期监理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①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年 11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地点:****(地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
方式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地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方式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版发送到****(邮箱:****@qq.com)并领取采购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市**区屯光镇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 ****(联系电话:0559-****731)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农业农村局
地 址:**省**市**区屯光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59-****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
联系方式:183****8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