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关于赴韩国、日本开展公务出访团组承办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赴韩国、日本开展公务出访团组承办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此项目预算费用是155,025.00元,报价原则上不低于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询价函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投标人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投标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4.投标方案是唯一确定;
5.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投标材料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投标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2楼****法规科)。
六、开标确定:我局将在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投标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投标人。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丹,电话:0752-****088。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 ****关于赴韩国、日本开展公务出访团组承办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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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