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要求:“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生态环境、自然**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为准确掌握复垦土地和未利用地土壤环境基础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开展复垦、落实分类管理要求、把好耕地“入口关”,****政府****办事处于2024年10月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区洪蓝街道2025年度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共含12个地块,分别位****社区三里亭组(3个)、****社区半山组(1个)、****社区任家园组(3个)、洪蓝街道塘西村仓口组(1个)、洪蓝街道青锋村庙东组(2个)和洪蓝街道姜家村塘埂组(2个)。
该12个地块均拟开垦为农用地,拟复垦地块面积为5.64公顷(约84.617亩),其中住宅用地共11个,合计79.2798亩;工业用地1个,合计5.3372亩。计划复垦后的耕地面积为5.466公顷(地类均为旱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189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0.012公顷。
二、调查内容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前期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历史上均未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涉及的工况用地不属有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农药、铅蓄电池、钢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土壤重点污染防治行业腾退地块。且所有地块周边(1km)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
主要考虑到青锋村庙东组地块历史上存在过企业,三里亭组地块周边存在****公司、半山组地块周边****制衣厂、庙东组地块存在******配件厂****刀具厂,周边****机械厂,故本次识别潜在特征污染物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和石油烃。
布点采样方案:
在本次调查地块中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布设,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含3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含3个对照点样)。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监测因子为 pH 值、GB 15618-2018 表 1 中 8 个基本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特征因子:总石油烃(C10-40)。
三、调查结果
土壤调查结果:土壤样品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检出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其他类农用地风险筛选值;GB15618 中未包含的污染物总石油烃(C10-40)检出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受委托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