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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环境局
2024年11月15日
有效
其他
襄环建审〔2024〕24号
关于****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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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25MA3XJ3HC0L)上报的由河****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2.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南区,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新增占地面积91.59亩,总占地面积143亩,建成后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总投资7877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1万元。
五、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废气。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许环委办〔2024〕15号)、《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T174-2020)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并将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范围,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现有厂区绿化。
3.噪声。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收集后妥善处置。
六、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投料、破碎、磨粉、筛分、干混等工序粉尘收集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混捏、成型、沥青保温罐保温废气通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浸渍罐、浸渍沥青保温罐废气通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压型燃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浸渍燃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通过SNCR+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焚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1套在线监测装置;石墨化废气通过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1套在线监测装置;焙烧炉填充料加工、炭块清理粉尘通过1台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填充料粉尘通过1台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返回料粉尘通过1台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1#机加工线切割、机加粉尘通过1台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2#机加工线切割、机加粉尘通过1台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
2.废水。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州****公司****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总排口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中州****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风机、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隔声、风机消声等降噪措施后排放,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成型残次品、焙烧碎直接回用于生产;石墨化碎、机加工碎、废耐火砖、废冶金焦、脱硫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焦油、沥青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如下:SO214.07t/a、NOx17.69t/a。
八、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生产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环境局****大队负责对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