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新报批)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4067 |
项目名称 | ****(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新联新发路29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选址****联社区新达路 4 号一楼、四楼,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50m2,总建筑面积2300m2,计划年产电子连接器 2000 万件,机电连接器 1300 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点胶、固化工序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1);磨削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编号:DA002);焊接、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喷淋装置用水、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及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11-15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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