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10时 22分 36秒
一、概述
项目简介:根据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运维项目执行计划的通知》(战略执行〔2024〕23号)要求,计划开展**原油站及阀室、省网**站、西二线**站设备设施标准化及安全目视形象标准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原油站及阀室:持续提升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集团输气站场安全目视形象标准》和《设施设施标准化手册》的要求,更换各站场、阀室缺失、老化或不符合标准的标识牌。 (2)西二线**站:根据目视形象标准要求,更换老旧安全标识,提升**站安全目视形象标准化。 (3)省网**站:设备设施标准化及安全目视形象标准化建设不达标,****公司设备设施标准化及安全目视形象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事业单位资质。 3.2业绩要求:响应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文件发售日,至少有1项油、气、水、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目视标识牌制作项目业绩或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响应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主页,合同双方签字页),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3.3****事业单位不做要求):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 3.4****小组现场查询为准,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 3.4.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3 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4.5近三年来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全环保事故;无较大维稳事件。 3.5人员要求。响应人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3.5.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文件发售日有1项油、气、水、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目视标识牌制作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主页,合同双方签字页),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或响应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授权书)。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代人员,在完成本项目前不得替换;其他人员如需替换,须报发包人备案; 3.5.3以上人员须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承包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缴纳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若收到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给与限制参与发包人其他项目采购活动。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1月20日 12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1月15日 10时 20分 46秒至2024年11月20日 13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1月20日 14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时 3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省**市**区**大道东844号保利鱼珠港S4栋18楼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81****9780
电子邮件:libin@pipechina.****.cn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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