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中的“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本项目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建设,2024年11月10日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成,现我公司对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调试,就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计划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马过河后山碎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计划调试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计划调试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4-****168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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