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拟对井下自动清淤机器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井下自动清淤机器人。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拟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安全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产品。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1、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公司或个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方式: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井下自动清淤机器人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本次招标文件单个标段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按照所投标段对应的子账号分别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1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招标人定于2024年12月6日11时30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3、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本投****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或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苏绵大道中路2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5241
十二、特别提醒:
1、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时间为 2024 年11月 25 日——2024 年11月29日(10:00--16:00),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5241。
3、投标人凭盖鲜章的考察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在采购人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每个投标人单位不超 5 人),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依次进入。
4、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