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成文时间 | 2024-11-08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信息公示
梁协告字〔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11-08 13:33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公开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2024-61 | 29178 | **县新**安民山路路东,东邻杏花村、丁堂村,西邻杏花村、安民山路,南邻西马庙村,****医院。 | 医疗卫生用地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91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1.1-1.5;建筑规模:地上32096-43767平方米 ,地下不大于8753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30米(坡屋顶除外);绿地率:不低于35%。 | 50年 |
-注:该用地的具体规划建设标准以规划条件的要求为准。
二、公示时限
本次公告时间于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止。
三、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示项下土地使用权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17时00分。
四、出让说明
在以上地块公示期间内,如一宗地块收到两个及以上用地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地块协议出让活动立即终止,将转为挂牌出让,请各意向用地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相关公告。如一宗地块收到有且仅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申请相关手续有效,该意向用地者须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一宗地块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地块协议出让公示期满即中止,待条件成熟后再次出让。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次协议出让活动有不同意见的,请书面致函****。****收到异议后即刻停止本次协议出让活动,以上地块将转为挂牌活动。
六、信息发布
本****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中心
单 位:****
邮政编码:272600
咨询电话:0537-****625
联 系 人:林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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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