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守库”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押运、守库”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0.00元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6.协商会议日期:2024年11月15日
7.协商会议地点:******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事业部)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段,具体内容为****“押运、守库”安全服务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服务期限:1年;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押运、守库”安全服务采购 | **** | **市**区鸡公山大****人民法院) | ****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莹莹、包胜芳、曾庆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376-****021
地 址:**省**县跃进东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889 131****2913
地 址:******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事业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