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
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物资( 混凝土管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一期项目部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混凝土管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市**高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类别一(市政污水管网补齐+利旧管网修复),包括市政管网错混接改造、象嘴路水管网建设、X078县道污水管网建设、无名渠污水管网建设、联丰路污水管网建设等;类别二(**小区雨污分流+集镇污水治理),包括学士安置小区、**小区、车塘河小区、联丰安置小区、裕园小区、5座智能截流井建设等;类别三(商品房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包括但不限于约25个地块的雨污分流改造等内容。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公司****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或《****公司不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免费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于请于2024年1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2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CA锁由铁建云采平台收费使用)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6.4 本次招标文件领取不收取费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时00分。
7.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时00分。
7.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5所有投标人均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开标后提供)
7.6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时00分至14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一期项目部经理部
地 址: 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5楼
联系人: 成稳
电 话: 177****8428
监督电话: 0731-****4663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01 | III级混凝土承插管 | DN300 | m | 1592 | 0 | ****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一期项目部经理部 | 项目部指定 | |
2 | Ⅰ级混凝土承插管 | DN1000 | m | 255 | |||||
3 | Ⅰ级混凝土承插管 | DN1800 | m | 30 | |||||
4 | Ⅱ级混凝土承插管 | DN800 | m | 6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5000m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相同法人、有关联股东、注册地址相近(相同街区、村组)的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个招标活动的同一个包件的,经资格后审确认后,以最先送达标书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8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