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05号宗地(怀义东街北侧、三中北侧)位于**省**市怀义东街北侧、三中北侧,总面积59949.45m2。本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该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市锦绣中****公司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7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3个堆土采样点。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送检样品16个(含3个平行样),其中土壤样品13个,堆土样品3个。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下载,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氨氮、甲基叔丁基醚、pH。共计55项。土壤的pH在8.32~9.06之间。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8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其它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满足**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堆土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氨氮、pH。共计54项。
除pH外,检出污染物8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堆土的pH在8.83~9.22之间。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满足**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土壤基本项目45项。
除pH外,检出污染物9项,分别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水质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